关于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的通知
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《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  关于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意见
 

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
中办发[2004]17号


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
关于转发《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:
  《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》已经党中央、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,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
中共中央办公厅  
国务院办公厅
   
2004年8月5日    

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
指 导 意 见
(节选)

  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,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,政府先行,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。落实这一决定,对于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挑战,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,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,促进社会监督,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战略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 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,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已经起步。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,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建设了一批业务系统,"金关"和"金税"工程取得显著成效,办公自动化、政务信息化也取得较大成绩。但从总体上看,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仍处于初始阶段,存在一些问题,主要是:网络建设各自为政,重复建设,结构不合理,业务系统水平低,应用和服务领域窄;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,互联互通不畅,共享程度低;标准不统一,安全存在隐患,法制建设薄弱。对此,我们必须高度重视,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解决。电子政务建设事关信息化发展的全局,为做好"十五"期间电子政务建设的各项工作,现提出以下意见。
  一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
"十五"期间,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:以邓小平理论和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为指导,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,转变政府职能,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,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;以需求为导向,以应用促发展,通过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,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、协调性和民主性,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,加快建设廉洁、勤政、务实、高效的政府,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。
 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,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:
  --统一规划,加强领导。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,制定总体规划,避免重复建设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,防止各自为政。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、部门与部门的关系,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,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,分类指导,分层推进,分步实施。
  --需求主导,突出重点。电子政务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,根据政府业务的需要,结合人民群众的要求,突出重点,稳步推进。要讲求实效,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。当前要重点抓好建设统一网络平台、建立标准、健全法制,建设和整合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业务系统。
  --整合资源,拉动产业。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、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,加强整合,促进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,使有限的资源发挥****效益。要在符合标准的条件下优先使用国产设备与软件,逐步推进系统建设、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,带动我国信息产业发展。
  --统一标准,保障安全。加快制定统一的电子政务标准规范,大力推进统一标准的贯彻落实。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,综合平衡成本和效益,一手抓电子政务建设,一手抓网络与信息安全,制定并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。
  二、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
  "十五"期间,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:标准统一、功能完善、安全可靠的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发挥支持作用;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;基础性、战略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,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高;初步形成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,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,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。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和考核。要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,切实有效地开展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,制定考核标准和制度。今年要制定公务员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,编制培训教材,落实培训机构。这些工作完成后,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、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、决策能力、应急处理能力、公共服务能力将得到较大改善和加强,电子政务体系框架将初步形成,为下一个五年计划期的电子政务发展奠定坚实的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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